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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关于给予袁国苇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23 责任编辑:信息技术部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计数院学办〔20188

说明: 图形11

关于给予袁国苇

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袁国苇,男,2015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班学生,学号B20150301235

 经查实,截至2018323日,袁国苇同学本学期无故旷课已达19学时,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院部研究决定,给予袁国苇同学警告处分。以上决定,通报全院,并通知学生及家长,记入学生档案,影响评奖评优。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做计数文化人。

 

长沙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2018323

 

 8号--关于给予袁国苇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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