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计数院学办〔2021〕1号

关于给予文礼兵同学处分的决定
文礼兵,男,2019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班学生,学号B20190302319。
经查实,文礼兵同学未经学院批准,擅自调换宿舍。根据《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长大发〔2018〕35号)第二章第十八条以及《长沙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长大发〔2018〕37号)第三章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学院经研究决定,给予文礼兵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决定存入学生本人档案,由辅导员通知学生及其家长,纳入评奖评优成绩考核。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管理要求和校纪校规,争做计数文化人。
长沙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