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青年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营造良好的学风、院风。经研究,学院特开展第三届计数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计数学院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项目设置
(一)奖项设置:设置个人项目、集体项目两类。
个人项目设勤学之星、体育之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创新之星、就业之星、干部之星、奉献之星、进步之星9项;
集体项目设置学霸示范寝室、考研示范寝室、党员示范寝室、卫生示范寝室4项。
(二)名额设置
个人项目每项评选2名学生,特别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增加1名学生。集体项目每项评选1个集体。评选中如果按照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可以不评。
(三)奖励设置
个人项目:荣誉证书,奖金200元/人;
集体项目:荣誉证书,4人寝奖金800元,12人寝奖金2000元。
三、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标准条件参见附件1)
四、评选流程、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学生申报。组织各班级通过班会、班群等形式学习评选通知,动员本班级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参选学生填写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附件2),报名材料的个人(集体)事迹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可信,且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相关材料纸质档于5月13日前交至致远楼办公室2202付老师处,电子档发至邮箱2733368832@qq.com。(2021年5月13日前完成)
2.学院评审。按照评选要求及标准由学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3.表彰典礼。学院举行表彰及颁奖典礼,对计数之星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在校内通过大会宣讲、易班、微信等多种途径宣传计数之星先进事迹。(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五、具体要求
1.参评者限报1项个人项目。
2.参评者课程成绩及事迹考查时间段:课程成绩2019.09—2021.01,其他事迹2019.09—2021.05。专升本学生考查入校以来成绩及事迹。
3.请各班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注意扩大参与面,逐级扎实选拔推选,把握活动进度。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团总支
心晴特色成长辅导室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计数之星评选标准及条件
附件2:第三届计数之星申报表
附件1: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计数之星
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乐观进取,勤奋善为有为,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评选条件
1.勤学之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规定考查时间段内一次性通过课程考试,并符合以下至少其中一项:①课程成绩排名专业前10%,同等条件下获奖学金者优先;②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③学术能力强,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突出,在校期间在省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奖励;④在校期间以长沙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上报论文仅限本人为前两名作者,如已知参选论文的影响因子请标注。
2.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一项或多项体育项目上具有一定特长;坚持体育运动,能以实际行动带动影响身边人一起进行体育锻炼;在相关体育竞技比赛获得突出名次和个人称号。
3.自强之星:勤俭节约、自强奋进,用自身的勤奋努力在逆境中积极进取;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有勤工助学的经历者优先;通过个人的自强事迹,感动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事迹突出。
4.公益之星: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各类社会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并有突出表现,活动受益面广;以身作则、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公益行动,以自己的努力推动校园公益活动的开展;个人事迹有媒体宣传报道者优先。
5.创新之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及竞赛,在“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的个人。
6.就业之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在就业(实习)过程中充分展现我院学生风貌;有明确的职业目标及科学清晰的生涯规划,已优质就业且就业经验具有借鉴性;带动和帮助学院其他应届毕业生成功就业者优先。
7.干部之星:成绩优良、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强,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思想觉悟,高效完成组织的各项任务,能够带领团队蓬勃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班级管理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
8.奉献之星:在朋辈帮扶工作中能够主动承担责任,无私奉献,带领帮扶对象取得显著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9.进步之星:通过朋辈帮扶或个人努力,改正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科学学业规划,明确学业目标,学习成绩取得显著进步的个人。
集体项目(以寝室表中自然寝为一个评选单位)
10.学霸示范寝室:宿舍成员学习认真,学风优良,课程成绩在规定考查时间段内均无不及格情况。并符合以下至少其中一项:①50%及以上宿舍成员荣获2019-2020学年奖学金;②50%及以上宿舍成员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③50%及以上宿舍成员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获得学术研究成果(论文发表、课研项目)等,④50%及以上宿舍成员课程成绩为专业排名前30%。
11.考研示范寝室:宿舍全体成员录取研究生。
12.党员示范寝室:学生所在寝室至少含中共党员(预备党员)1名及以上,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思想、宿舍教育管理服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且宿舍成员服从管理、共同进步,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
13.卫生示范寝室:寝室卫生状况优良,整洁、干净、有序,在学校卫生大检查中成绩优异,卫生环境具有示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