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信息门户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给予黄葵、陈发明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4-10

黄葵,男,2015级软件工程4班学生,学号B20150302104。

陈发明,男,2015级软件工程5班学生,学号B20140304502。

经查实,截至2017年4月10日,黄葵、陈发明两名同学本学期无故旷课已达29学时,严重违反了《长沙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黄葵、陈发明两名同学严重警告的处分。以上决定,通报全院,并通知学生及家长。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若再出现此类行为,学院将视其为明知故犯,一律根据《长沙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长沙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