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长沙学院计数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表

发布时间:2018-03-27 责任编辑:admin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计数院学办〔20184

图形11

关于颁布“计数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表”的通知

计数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培养学生综合能力,规范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根据我院特点,结合以往的经验和先前的经验教训,长沙学院计数院特拟订此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学分设置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学分

要求

思想政治素养

1

思想引领类主题活动

0.2

积极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教育、大学生文明修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主题活动等思想引领类活动

2

思想引领类主题活动竞赛

3

获得国家级奖励证书

3

思想引领类主题活动竞赛

2

获得省级奖励证书

4

思想引领类主题活动竞赛

1

获得校级前三名奖励证书

5

思想引领类主题活动竞赛

0.5

获得校级其他奖励证书

6

听取人文素质讲座或报告会

0.2

积极听取校系主办的思想政治、形势政策、理念信念、创新创业主题讲座。四年内不少于5次。

7

大学生骨干培训

1

获得国家级、省级当年度考核合格

8

优秀大学生骨干学员

1

获得国家级、省级当年度考核合格、并被评为优秀

9

党、团校培训

0.5

获得校级党、团校当年度考核合格

10

党、团校培训优秀学员

0.5

获得校级党、团校当年度考核合格、并被评为优秀

11

国家级先进集体

3

获得国家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

12

省级先进集体

2

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

13

校级先进集体

1

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

创新创业能力

14

发表学术研究论文或国际会议论文

3

发表于国家核心期刊正式刊物,“长沙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15

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2

发表于其他正式刊物,其他要求同上

16

技术发明专利

3

获得专利局颁发的技术发明专利证书

17

其他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2

获得专利局颁发的其他专利证书,如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

18

科技创新项目

2

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并结题

19

科技创新项目

1

获得校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并结题

20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

获得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国家级奖励证书

21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获得团省委、教育厅等部门联合颁发的省级奖励证书

22

长沙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2分,其他前三的参与人1分。

23

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4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24

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3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25

其他党政部门和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3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26

其他党政部门和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2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27

学校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证书

28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3

获国家级项目立项并结题

29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2

获省级项目立项并结题

30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1

获校级项目立项并结题

 

 

 

 

 

 

 

文体素质拓展

31

发表各类文学作品

2

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文学作品

32

发表各类文学作品

1

在校级及其他校外媒体上发表作品5

33

听取人文科技讲座

1

积极听取校系举办的学术讲座,一学年内不少于4次,2000字以上讲座心得

34

演讲辩论类竞赛

3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35

演讲辩论类竞赛

2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36

演讲辩论类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证书

37

舞蹈戏剧类竞赛

3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38

舞蹈戏剧类竞赛

2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39

舞蹈戏剧类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证书

40

曲艺声乐类竞赛

3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41

曲艺声乐类竞赛

2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42

曲艺声乐类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证书

43

书法绘画类竞赛

3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44

书法绘画类竞赛

2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45

书法绘画类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证书

46

文学创作类竞赛

3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47

文学创作类竞赛

2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48

文学创作类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证书

49

其他文化艺术竞赛

3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50

其他文化艺术竞赛

2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51

其他文化艺术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证书

52

体育运动类竞赛

3

获得全国级奖励证书

53

体育运动类竞赛

2

获得全省级奖励证书

54

体育运动类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证书

55

公益网络竞赛

0.2

获证书(仅限防艾禁毒,环保知识竞赛)每人加分不超过0.4

561

所在集体获得院部年度文明寝室(半年评一次)

0.2

获得证书为准(累计加分不超过0.4

56(2)

所在集体获得校文明寝室

0.3

获得证书为准(累计加分不超过0.6

57

所在集体参加校文体活动获奖

0.5

只加团支部风采展、军歌赛等集体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奖励证书“三走”系列活动、日常校园体育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58

团省委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

2

参加团省委、省体育局等省直单位组织的如百里毅行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并取得相关证书

社会实践与

菁英成长

59

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2

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60

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1

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61

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0.5

提交3000字以上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或有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62

调查报告获奖

2

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63

调查报告获奖

1

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64

主题教育活动

1

积极参与校团委、学工处等部门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1000字以上材料

65

Ⅰ类学生干部

4

I: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校学社联主席、校青年志愿者总会会长、校艺术团团长助理、记者团团长、国旗班成员

66

Ⅱ类学生干部

3.5

II:校级学生组织副主席(副会长、副队长、副团长)、院团总支学生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学生党务助理

67

III类学生干部

3

III:校级学生组织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艺术团队长

68

Ⅳ类学生干部

2

IV: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社团会长,班长,团支书,记者团团员、艺术团团员;

69

V类学生干部

1

V:院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班委会、团支部其他干部

70

VI类学生干部

0.5

VI:社团干部、寝室长、校院学生组织干事、信息员及其他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71

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2

参加国家级组织的志愿公益活动(累计不超过4分)

*72

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1

参加省级组织的志愿公益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73

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0.5

参加校级组织的志愿公益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74

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0.2

参加院级组织的志愿公益活动(累计不超过1分)

75

青年志愿者

4

获国家级志愿公益相关集体(个人)荣誉

76

青年志愿者

3

获省级志愿公益相关集体(个人)荣誉

77

青年志愿者

2

获校级志愿公益相关集体(个人)荣誉

78

优秀学生干部

4

获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社团明星会长等荣誉

79

优秀学生干部

3

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社团明星会长等荣誉

80

优秀学生干部

2

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社团明星会长等荣誉

81

优秀学生

3

获国家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社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

82

优秀学生

2

获省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社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

83

优秀学生

1

学生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社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

84

优秀社团成员

1.5

学生社团获国家级优秀社团、明星社团称号,该社团当年度正式注册会员

85

优秀社团成员

1

学生社团获省级优秀社团、明星社团称号,该社团当年度正式注册会员

86

优秀社团成员

0.5

学生社团获校级优秀社团、明星社团称号,该社团当年度正式注册会员


#

献血

0.5/

需上传个人信息及献血记录(累计不超过2分)

 

 

 

 

 

技能培训认证

87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3

获得国家级奖励

88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2

获得省级奖励

89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3

获得国家级奖励

90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2

获得省级奖励

91

其他就业创业竞赛

3

获得国家级奖励

92

其他就业创业竞赛

2

获得省级奖励

93

其他就业创业竞赛

1

获得校级奖励

94

GYBSYB创业培训

0.5

获得结业证书

95

导游证

1

获证书

96

教师资格证

1

获证书

97

秘书证

1

获证书

98

会计师

1

获证书

99

物流师

1

获证书

100

施工员

1

获证书

101

安全员

1

获证书

102

造价员

1

获证书

103

审计师

1

获证书

104

统计师

1

获证书

105

心理咨询师

1

获证书

106

程序员

1

获证书

107

全国计算机专业人才证书

1

获证书

108

汽车驾驶证

1

获证书

109

其他职业资格与水平证书

1

获证书


#110

参加院级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奖前三名

0.5

获证书

1、各类资格证书不分级别,即如秘书证,不分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所获同一种类证书不同级别,均计1学分,不重复计算。表格没有列明的资格认证不予加分。

2、参加同一项目竞赛,以最高级别计分,学分不予累加。

3、同一次志愿活动获不同级别表彰,只记最高级。例如:参加一次志愿活动获得省级表彰和校级表彰,只记省级,下次参加且或被表彰继续加分

4、百里毅行发证单位为共青团省委的加2分,其他组织的加0.5

4、英语四级不再加分,六级、专业四级及以上同样加分,之前四级加过分的六级不再加分

5、如果单位无法提供证书及其他证明的活动,请保留活动照片,在申请学分时提供活动现场照片、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正面图。

6、提交的所有材料不能作假(例如证书ps,或其他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取消作假者所有审核资格,计入警告或留校查看处分。

7、实践心得不得抄袭复制粘贴,一经查实,取消作假者所有审核

8、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在任职期每满一年可加一次分,其他班委连任也只加一次,多重职位重叠只记最高分,班委申请学分请提供对班级情况的描述及个人任职心得

9、艺术团相关加分申请提交给刘晗老师审核,社团相关加分申请提交给尹方圆老师审核

10、以上活动如执行时已通过pu签到发放学分请不要再次申请

11、所有材料都要体现活动存在和且是申请人本人

12、所有学生在毕业前必须拿满5分,超出部分可以以11的比例拿来抵扣选修分(最高不超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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