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长大学〔2018〕5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相关资助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2024〕22号)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拟认定陈畅等142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致远楼1208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需实名且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造假骗取国家资助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资助和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长大发[2018]35号)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