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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关于给予钱胜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4-03 责任编辑:苏霖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计数院学办〔201815

说明: 图形11

关于给予钱胜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钱胜,男,2016级软件工程4班学生,学号为B20150304412

经查实,截至201843日,钱胜同学本学期无故旷课已达9学时,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院部研究决定,给予钱胜院部通报批评。以上决定,通报全院,并通知学生及家长。

若无故累积旷课达19学时,将给予警告处分。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做计数文化人。

长沙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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