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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关于给予关于给予卢勇、谢志等九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等同学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30 责任编辑:苏霖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计数院学办〔201814

说明: 图形11

关于给予卢勇、谢志锋、黄葵等九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卢勇,男,2015级计算机科学专业1班学生,学号B20150302205

谢志锋,男,2015级计算机科学专业1班学生,学号B20150302223

黄葵,男,2015级软件工程专业1班学生,学号 B20150302104

宋坤远,男,2015级物联网专业1班学生,学号B20150201218

文健能,男,2015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班学生,学号B20150301209

袁舒杰,男,2015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班学生,学号B20140301209

尹哲,男,2015级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2班学生,学号B20150303205

黄彬豪,男,2015级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2班学生,学号B20150303201

言劼,男,2015级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2班学生,学号B20150303216

经查实,截至2018330日,卢勇、谢志锋、黄葵等九位同学本学期无故旷课已达9学时,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院部研究决定,给予卢勇、谢志锋、黄葵宋坤远、文健能袁舒杰尹哲黄彬豪言劼九位同学予以院部通报批评。以上决定,通报全院,并通知学生及家长。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做计数文化人。

长沙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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