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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数计学办[2016] 关于给予曹维、余乐等5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11-02 责任编辑:新闻部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

数计学办[2016]

关于给予曹维余乐

5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曹维,男,2014级计算机科学专业信息方向2班学生,学号B20140302206。

余乐,男,2014级计算机科学专业信息方向2班学生,学号B20140302201。

刘鑫,男,2014级计算机科学专业信息方向2班学生,学号B20140302215。

罗欣,男,2014级计算机科学专业信息方向2班学生,学号B20140201101。

陶宇,男,2014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班学生,学号B20140303208。

经查实,截至2016年10月28日,曹维、余乐、刘鑫、罗欣、陶宇五名同学本学期无故旷课已达9学时,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系部研究决定,给予曹维、余乐、刘鑫、罗欣、陶宇五名同学系部警告处分。以上决定,通报全系,并通知学生及家长。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若再出现此类行为,系部将视其为明知故犯,一律严肃处理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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