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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1-14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长大发〔20223号《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针对转入我院学生拟定接收计划、设置接收条件,制定考核办法等相关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组

1.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组,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订和解释,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安排,负责转专业接收计划和结果的审批。

2.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李方敏、曾一兵。

成员:廖良梅、赵碧海、何文德、文丹、教研室主任、一年级辅导员。

联络员:教学秘书。

第三章 接收条件与接收计划

第四条 计算机类专业转入接收条件

1.一年级学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上一学期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0%内(含50%)。

(2)英语和数学及格。

(3)按照科目1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接收计划人数为止。如出现科目1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则按上一学期期末成绩综合排名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4)通过科目2测试。

2.二年级学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科目1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接收计划人数为止。

(2)通过科目2测试。

(3)同意降级转入。

第五条 数学类专业转入接收条件

1.一年级学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上一学期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0%内(含50%)。

(2)英语和数学及格。

(3)按照高考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接收计划人数为止。如出现高考数学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则按上一学期期末成绩综合排名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4)通过科目2测试。

2.二年级学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高考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接收计划人数为止。

(2)通过科目2测试。

(3)同意降级转入。

第六条 其他情形转入条件

依照长大发〔202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接收计划

1.教学秘书向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征集“转专业接收计划”。教研室主任拟定接收人数、新增班级数。

2.教学院长审核转专业接收计划,提交院长审定,最后由转专业工作组通过。

第四章 考试与录取

第八条 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科目1是专业能力测试,机试《程序设计基础》,程序设计语言为C语言。科目2是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形式包括线上测试和面试。

2.考试内容:科目1的内容由《(转专业)程序设计基础考试大纲》规定。科目2的内容由学院统一拟定,报分管学工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3.教学秘书根据教务处总体计划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在全校转入工作启动1周内,通知获准转出且期末成绩综合排名达标的学生。

第九条 录取审批

教学秘书根据择优录取原则拟定录取名单,提供学生信息、原始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给教学院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转专业工作组审定,最后由党政联席会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未规定的内容,按照长大发〔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本细则与长大发〔20223号文件有冲突的,按照长大发〔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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