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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2-16 责任编辑:admin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长大发〔2022〕3号《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针对转入我院学生拟定接收计划、设置接收条件,制定考核办法等相关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组

1.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组,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订和解释,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安排,负责转专业接收计划和结果的审批。

2.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李方敏、肖燕芳。

成员:廖良梅、赵碧海、何文德、文丹、教研室主任、一年级辅导员。

联络员:教学秘书。

第三章 接收条件与接收计划

第四条 计算机类专业转入接收条件

1. 原则上只接收理、工科学生。招生当年实施“3+3模式”的考生,要求高考科目中的必须选考物理。招生当年实施“3+1+2模式”的考生,要求首选科目是物理。

2.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参加科目1和科目2测试,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于20232月202月22日提交《长沙学院转专业申请书》至致远楼1609李霞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4.其他情形转入条件

依照长大发〔202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接收计划

1.教学秘书根据“每班不超过38人、转入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总数的15%”的原则计算最大可接收人数。

2.教学副院长核定转专业接收人数,提交院长审定。

第四章 考试与录取

第六条 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科目1是专业能力测试,机试《程序设计基础》,程序设计语言为C语言。科目2是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

2.考试内容:科目1的内容由《(转专业)程序设计基础考试大纲》规定。科目2的内容由学院学工办拟定,报分管学工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3.教学秘书根据教务处总体计划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在全校转入工作启动1周内,通知满足第四条第1款条件的申请者。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 科目2的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接收计划人数为止。若出现测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则优先录取科目2成绩高者。如果出现总成绩和科目2成绩相同的情况,那么由转专业工作组讨论确定。

第八条 录取审批

教学秘书根据择优录取原则拟定录取名单,提供学生信息、原始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给教学副院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转专业工作组审定,最后由党政联席会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细则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未规定的内容,按照长大发〔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本细则与长大发〔2022〕3号文件有冲突的,按照长大发〔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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