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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发布时间:2023-02-20 责任编辑:admin 

1、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所去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咨询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并由学院党总支及所在支部共同核实有关内容的真实性。

2、毕业生党员所属学院党总支根据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由各支部进行登记并列表。

3、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交表的先后顺序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页两联),再由学院党总支统一交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并由其本人带往接收单位办理相应转接手续。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各单位不再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只填写《长沙学院党组织关系转出申报表》,要求准确登记转出党员的信息,特别是介绍信抬头名称和所去基层党组织的名称,并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后,以总支为单位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并办理转接手续。

当毕业生党员本人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

1、毕业生党员务必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见介绍信的抬头名称)及时办理转接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一经开具,一般不更改、不补发,请妥善保管。对遗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对已开出介绍信但超过三个月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超过六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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